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桐庐味道”区域公共品牌五条扶持意见(试行)》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1月7日“桐庐味道”区域公共品牌五条扶持意见(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战略部署,全力打造“桐庐味道”区域公共品牌,一、支持品牌拳头产品打造鼓励打造品牌特色产品,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对“桐庐味道”品牌馆给予建设资金不超过30%补助,对正常营业一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三、支持品牌企业标准制定对主导制定“桐庐味道”区域公共品牌类团体标准的单位给予6万元奖励,对参与制定的单位给予每家0.5万元奖励,“桐庐味道”产品入选五个“味”子品牌拳头产品的,每年对品牌企业在品牌建设、产品培育、形象标识、门店管理、质量安全、服务标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每年评价优秀单位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使用“桐庐味道”品牌并经营“桐庐味道”产品,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庐味道”区域公共品牌五条扶持意见(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