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咸宁市支持工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对获批省级5G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含双跨)、上云标杆、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试点示范等称号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对市级示范企业每家奖励100万元,分别奖励20万元,分别奖励20万元,给予“稳规”奖励5万元,对实施设备更新改造后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20亿元、10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对获批省级技术创新示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分别奖励20万元八、支持企业向上争资,对上级部门已给予奖励的国家、省级试点示范项目,省级独角兽企业、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全市智能化制造数字化转型示范企业的奖励以及“科技副总”经费补贴适用于全市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