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20号)文件规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现对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共计吸纳63名符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政策人员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自即日起7天,为保障人员个人信息,我们在上网公示时取消了人员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公示期间,可以电话形式向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查询和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22-3327326附:曾都区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明细表(第四批)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2024年11月20日曾都区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明细表(第四批).xls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