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仪陇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2024年10月28日仪陇县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科研机构成果转化,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第三条本指引所称职务科技成果是指科研人员在科研机构执行研究开发任务时形成的科技成果(含主要利用科研机构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建立单位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等,第六条科研机构科研管理部门或成果转化部门负责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工作,科研机构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第三章管理流程第七条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应及时向科研机构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部门披露科技成果,第八条科研机构职务成果转化单列管理部门应对成果披露的基本信息予以核实,第九条对职务科技成果通过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等方式转化后形成资产的,科研机构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部门应及时移交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管理,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科研机构加强对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的监督,科研机构主管部门及单位内部纪检、审计、财务、国资等部门应执行党和国家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第十二条科研机构要按照现行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向主管部门、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年度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