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社〔2024〕95号荔城区卫生健康局: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养老保障工作,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予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通知》(莆政办[2019]85号)、《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社[2023]56号)和《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莆田市财政局关于结算下达2024年市级计生经费的通知》(莆财社[2024]141号)文件,现结算下达2024年市级计生经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参加对象人数95人,金额72.74万元(具体情况是: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象48人,补助金额50.62万元,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象47人,补助金额22.12万元<其中:补助对象(原已缴费予以补助)15人次,补助金额1.62万元,市财政补助20.5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请你单位结合实际,尽快拨付项目资金,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上级财政补助资金,2、请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并将上述款项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0799项“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科目,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2024年11月21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办公室2024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