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185号),现追加下达你单位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4年增加高等教育国家奖学金名额,提高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具体包括:一是2024年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二是2024年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原奖励标准不变,三是2024年将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将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含预科生和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单位在分配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应向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倾斜;在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时,三、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海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教规〔2023〕19号)等有关规定,四、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琼发〔2019〕18号),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