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单位自主申报恩施市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一次性扩岗补助的补充通知市直各劳务派遣单位: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深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5号)、《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19﹞3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20号)文件精神,现就劳务派遣单位自主申报我市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及一次性扩岗补助要求补充通知如下: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劳务派遣单位需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稳岗返还,其中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二)申报我市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劳务派遣单位需将附件1的表格内容填写完成后,电子表格提交至指定邮箱,(已提交资料单位可忽略)二、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对劳务派遣单位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奖补的,相关人员信息不能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四)申报我市2024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劳务派遣单位需将附件4的表格内容填写完成后,电子表格提交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XX公司+扩岗)三、相关要求(一)受理期:申请资料请于2024年11月30日前提交至指定邮箱,(二)咨询电话:0718-8410296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附件:1.人力资源服务企业2023年度参保人员名单2.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归属协议书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承诺书一次性扩岗补助附件:4.恩施市2024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5.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归属协议书恩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