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标准(一)应在上海市奉贤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在线填报,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导出并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表》,并报送至奉贤区经委企业服务中心,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三、工作要求(一)时间要求:各企业于12月13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申请表》2份(加盖公章,并于12月13日前报送至奉贤区经委企业服务中心,真实性说明处法人签字)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二)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向奉贤区经委企业服务中心提出简单更名申请,填写《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见附件)四、联系方式唐老师王老师6715671537565721纸质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房地大厦308室附件1:佐证材料清单、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创新型企业评价标准、指标解释.doc附件2:奉贤区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doc奉贤区经济委员会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