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随县2023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随县农发〔2023〕33号)精神,现有22家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项目实施,项目按照主体申报、过程记录、县级测产等程序有序推进,2024年10月,县农业农村局组成验收组对申报材料、测产数据进行审核,以下种植主体申报作物种植面积达到文件要求,且水稻单产水平比随县平均亩产(单产参照2023年平均水平)提升7.58%以上,达到奖补标准,拟对符合条件的种植主体兑现奖补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发放奖补资金,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随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电话:0722—3339958,随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