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标技发〔2022〕34号)(见附件1,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征集国家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并会同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的申报条件和《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书》等材料进行初审,(三)择优推荐: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二、有关工作要求(一)各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重视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的创建工作,书面材料包括两局联合行文的推荐函、本区《项目推荐汇总表》、《申报书》(一式四份),电子材料包括本区《项目推荐汇总表》、《申报书》(每个申报书对应一个光盘),联系电话:27113030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2.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3.项目推荐汇总表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附件1.PDF附件2.DOC附件3.WPS津市场监管标准〔2022〕10号各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标技发〔2022〕34号)(见附件1,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征集国家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并会同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的申报条件和《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书》等材料进行初审,(三)择优推荐: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二、有关工作要求(一)各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重视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的创建工作,书面材料包括两局联合行文的推荐函、本区《项目推荐汇总表》、《申报书》(一式四份),联系电话:27113030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2.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3.项目推荐汇总表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