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项目只能申报一次,不得重复申报,二、申报主体与条件(一)申报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二)申报单位须符合《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三、申报材料(一)资格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2024年度东莞市标准化战略项目资助申请书》(见附件)(三)佐证材料1、申报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2、申报标准化研究课题项目的,四、申报时间与方式本次资助申请受理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申请单位在申报系统(网址:http://wxqts.dg.cn/qyfw/a/sys/user/qyfwIndex)进行线上申报(未注册的选择法人注册,本次申报仅需提供电子版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五、其他要求(一)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申报的项目应当未享受过我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财政资金资助,(二)申请单位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5年内停止其申报我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