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就业创业补贴办理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3〕3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的规定,现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申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公示时间7天(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公示期间群众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申请人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序号应届高校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就业单位(企业)名称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备注1林少博440583200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南澳供电局5000元/人5000元2刘晓琼4405231998********汕头市欣铭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5000元/人5000元合计2人10000元联系电话:86802206受理部门:南澳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