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鼓励实施主体跨区域作业但不能超出应城市范围内,二、遴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在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4.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管理名录库中备案,(二)不接受以下主体的申请1.列入“空壳社”的合作社,3.不接受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管理的服务主体,4.在农业农村部门项目实施中弄虚作假的服务主体,各服务组织结合自身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条件,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乡镇推荐名单及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小组对审查后的各服务组织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议,四、申请材料1.应城市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登记表,3.服务组织农机装备统计表及拥有农业机械及服务能力的佐证资料,6.“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备案管理证明材料(系统录入截图),2.报名地点:应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5003室(应城市蒲阳大道58号)联系人:李家昕联系电话:0712-322393013617230996附件:关于遴选应城市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docx版权声明凡应城市融媒体中心的视频、音频、文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