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平政发〔2019〕142号)和《平湖市财政局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平湖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平财社〔2020〕46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要求,对经审核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平湖市就业管理服中心书面实名提出,联系电话:0573-89170220地址:平湖市钟埭街道宏建路1068号附件:2023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第三批.xls平湖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