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为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发展,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优势机构等开展产学研合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盐委发〔2023〕10号)及《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盐科〔2023〕2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海盐县企业产学研合作项目奖励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请项目符合我县区域发展要求与产业政策导向,(二)产学研项目合作方原则上为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优势机构,(三)所申报的项目双方合同已经执行完毕,合同金额支付完成,且实际支付给合作方的技术性费用(即企业实际支付的技术合同总金额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达到5万元及以上,二、申报材料要求(一)产学研项目奖励申请表,(二)产学研项目合同复印件,(三)外协经费支付发票复印件及支付凭证,三、受理时间及地址:县科技局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受理地址:武原街道谢家路1479号科技大楼1610办公室请你们收到通知后及时通知辖区内各相关企业按要求提交材料(一式两份),请与科技合作与人才科联系,联系方式:0573-86037608附件:海盐县企业产学研项目奖励申请表.doc海盐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