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26号)的规定,经我中心审核同意,现将2024年度第四批符合申领企业稳岗返还条件的80家企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11月24日前反映到合浦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附件:2024年11月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4批).xlsx合浦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2024年11月18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