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一)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2022年1月1日前在桃源县民政局成立登记、未参加过评估工作的社会组织,(三)鉴于《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9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以“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及以上”作为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和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符合条件且未参与过评估的慈善组织应当参加评估,符合条件且未参与过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参加评估,4A级:750分—850分(不含850分),2A级:600分—650分(不含650分),1A级:600分以下(不含600分),联合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及社会组织组成县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委员会共同开展,县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委员会对申请单位进行参评资格审查,并于11月10日前向县民政局报送《2024年桃源县县级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附件1)和《桃源县县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附件2)的电子版或者纸质版(1份),(二)参评资格审查阶段:县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社会组织参与资格,符合资格的社会组织应当准备能够明显反映评估指标的材料,(三)初审阶段:县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向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电话告知现场(集中)评审的时间,(五)终审结果公告阶段:县民政局审议初评结果,联系地址:桃源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桃源县漳江南路004号县民政局进门左侧4楼社会组织管理股办公室)联系人:黄丽娜张伊惠联系电话:0736-6638676附件1:2024年桃源县级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附件2:桃源县县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政府部门评级调查表2024年桃源县级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docx桃源县县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体系.rar政府部门评级调查表.docx桃源县民政局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