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6号)政策规定,我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2023年度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实行“免申即享”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现对我区辖区内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第一批参保单位进行公告通知,请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详见附件1)尽快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核对和确认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确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逾期将视为自愿放弃稳岗返还,并不再进行审核和发放,特此公告潮州市潮安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4年11月20日附件:附件1:潮安区符合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参保单位名单(第一批).xlsx附件2: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用人单位确认操作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