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和农业科技示范户开展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实施单位石门县农业农村局二、项目名称2024年石门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三、培训安排(一)培训人数基层农技人员培训,严格遵守农技人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训各项政策规定,六、申报时间请有意承担培训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主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15﹕00前将培训机构申报资料(纸质档)报石门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石门县农业农村局1312室),联系人:林昌海电话:13974275720邮箱:1834243025@qq.com七、材料报送自愿申报的培训机构(主体)需提交如下材料:1.培训机构公司简介、《2024年培训机构申请表》、申请报告、培训方案等,2.培训机构情况(包括机构性质、师资队伍、培训场所及实训基地等设施设备条件,培训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相关资质证明、过往培训农技人员与科技示范户经历及工作业绩等其他证明材料,附件:1、石门县2024年培训机构遴选申请表2、2024年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石门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25日附件1石门县2024年培训机构遴选申请表申报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主管部门名称批准成立时间申请培训的专业带头人培育教师情况(专兼职教师人数、专业技术职务人数等)培训场所情况(教室、住宿、食堂的面积、数量及接待能力等)实训基地情况(名称、地点、数量及面积等)设施设备情况(教学主要设施设备名称、数量、价值等)培训专业情况(指培训专业名称、能力、业绩等)附件22024年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评审日期:2024年月日序号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培训机构名称1培训机构资质条件(20分)培训资质(10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农业技术培训、服务资质,(10分)培训经验(10分)承担过省级、市级、县级农业技术类培训,(10分)2培训管理和服务能力(60分)培训意愿(10分)愿意承担农技人员与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训任务,(10分)基础条件(20分)具备固定的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10分)师资情况(15分)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15分)制度建设(15分)具有完善的教育培训制度、培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培训机构须有健全的账务管理部门和专职的财务人员(5分),违规违纪、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