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鼎城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实施主体的公告来源:鼎城区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4-09-2016:41【字体:小大】根据《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常德市鼎城区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等文件精神,为实施好2024年鼎城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品牌建设,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条件1.主体经营范围,且在鼎城区依法注册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在鼎城区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等,市级以上的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2.项目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不得用于不符合项目资金管理的其他支出,6.申报主体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二、申报程序1.主体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向鼎城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三、申报提交资料包括申请报告、申请表、项目审批表、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表、主体法人情况、财务状况、从事产业等基本情况等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资料送达地点: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市场与经济信息股,18973669311附件:常德市鼎城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20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分享到:【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