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省本级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省本级符合条件稳岗返还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可传真)形式实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逾期或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联系人:李政联系电话:(0531)51788112附件:2024年省本级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五批)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