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九玖菲尔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太原第一分公司:本委受理田霞、邱萍、张敏诉你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发生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由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杏劳人仲裁字[2024]第264、265、266号裁决书,裁决结果:北京九玖菲尔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太原第一分公司支付田霞2024年4月工资2633元、5月工资1120元,支付邱萍2024年4月工资2353元、5月工资600元,支付张敏2024年6月工资5012元、7月工资1761元,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太原市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