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拟依照《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市政规〔2024〕6号),对我市获2023年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认定(备案)的单位(见附件1)进行奖励性后补助,现请相关企业按要求提出申请,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一、补助范围1、对桂林市获新认定的国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2、对桂林市获新通过国家、自治区备案的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奖补10万元、5万元,二、申报材料1、《桂林市2023年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2);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3、2023年创新创业孵化平台通过认定(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申报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三、报送时间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1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申请表DOC文件及整套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共2个文件)发送至邮箱:7732824551@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未尽事宜,请联系:刘强磊,0773-2825452,附件:1.桂林市2023年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认定(备案)清单2.桂林市2023年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申请表桂林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