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津财教指〔2024〕106号相关区财政局:根据市教委《关于申请下达各区、各单位2024年部分项目资金的函》(津教财函〔2024〕189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区有关教育项目经费预算,具体涉及的学校、项目、金额、科目等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确保专款专用,合理合规使用资金,同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目标分解及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下达部分教育项目经费预算情况表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024年11月14日附件:附件1下达部分教育项目经费预算情况表.xls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