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江市财政局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140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府规〔202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4号)文件规定,隆昌市中医医院等15家就业见习基地对吸纳的35名就业见习人员申报了就业见习补贴139870元,经隆昌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向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劳务开发股反映(联系电话:0832-3992652),隆昌市2024年10-11月就业见习补贴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