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2024年11月6日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园区保”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第二章资金池设立第四条“园区保”资金池初始规模5000万元,第四章资金池管理及运作方式第八条由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指定师市财政局作为“园区保”资金池管理人,第十一条“园区保”资金池、合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共担贷款本金风险,合作银行向融资担保机构提出代偿申请,于30日内按照资金池承担的风险比例从资金池中向融资担保机构指定账户划转资金,不改变合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与借款人的借贷关系、担保关系,“园区保”资金池原则上不予补偿:1.合作银行在授信发放时,合作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合同及相关法规进行追偿,合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应将判决书/仲裁裁决书、执行终结裁定等提交资金池管理人备案,合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将司法追偿结果报告资金池管理人,第二十条合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司法诉讼等途径追偿所得,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比例由“园区保”资金池、合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进行分配,第二十一条“园区保”资金池以在池资金对融资业务进行风险补偿,应暂停受理新增融资业务担保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