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试行开展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审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做好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工作,根据《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现试行开展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审机构(以下简称检测评审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领域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研究院所、行业协会等组织,应按照《2024年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审机构技术领域指南》(以下简称技术领域指南,(二)能力条件1.具备开展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审所需的设施、设备、资金、人力等相关资源,三、申报渠道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研究院所、行业协会等组织,四、工作程序检测评审机构遴选工作程序包括自愿申报、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名单发布等4个环节,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组织的资源条件、技术能力和相关工作基础等进行评审,向社会公布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审机构名单及相应检测评审领域,五、工作要求请推荐单位于2024年12月24日前将经过审核推荐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光盘)以及推荐名单汇总表报送至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审机构遴选不作为开展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的准入条件,移出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审机构名单,010—58811729传真:010—82260412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附件:1.2024年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审机构技术领域指南2.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审机构申报表3.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审机构推荐名单汇总表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4年10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