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现对拟列入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陕南方向)资金的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存在异议,请书面反馈市发展改革委,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联系电话:0915-3203221地址: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路113号邮编:725000附件: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陕南方向)资金项目公示表详见PDF:2024年度安康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陕南方向)第二批资金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