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财文教〔2024〕1005号文件有效性:有效各有关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185号)要求,现将2024年第二批学生资助补助中央经费预算851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含预科生和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市教育局将根据专业开设情况适当在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时予以倾斜,统筹用好国家奖学金原有奖励名额和此次新增奖励名额,统筹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工作,高校在分配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在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对符合条件的服兵役高校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落实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高校应将对应的财政拨款纳入学校预算统筹管理使用,各有关高校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准确反映学生资助预算执行实际情况,附件:2024年第二批学生资助补助中央经费预算表.xls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教育局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