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24号)2.适用群体:小微企业,3.申请条件:(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4.补贴标准及期限:(1)标准:最高贷款额度400万元,(2)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3)贴息标准: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机构协商确定,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3)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脱贫人口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6.经办流程:(1)申请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材料,申请人员也可直接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并提交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