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文件和依据:(1)《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2)《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2号,(3)《关于印发<日照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日财社〔2019〕26号),(4)《关于调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创业补贴标准的通知》(日人社字〔2023〕165号),2.适用群体:个体工商户,3.申请条件:(1)首次创办个体工商户(且该个体工商注册前,无小微企业注册记录),(2)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注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后,(4)创业者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4.补贴标准及期限:补贴标准每人3000元,5.流程材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财务报表或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等,创业者《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险缴费等信息由人社部门核查,6.经办流程: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向注册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