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0号)、《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关于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稳十条”的通知》(荆人社发〔2021〕21号)等文件精神,企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通过企业申报,洪湖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共4人,经审核,符合申报吸纳脱贫人员就业奖补条件,现予公示,附:2024年第一批企业吸纳脱贫人员就业奖补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