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试点地区的补充工伤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申请材料(1)见习基地申请材料:建立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见习单位申请表等其他材料,(2)见习人员申请材料:学员申请登记表、见习协议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材料,(3)见习补贴申报材料:见习补贴申请报告、见习学员职业见习鉴定表、银行发放流水、财务报表审批(拨款申请书)等其他材料,办事流程1、见习单位携以上相关材料向县就创中心提交申请;2、县就创中心将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并审核;3、经县就创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办理地点:永修县政府大楼东附楼2楼B214咨询电话:0792-3227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