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4〕233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4号)要求,我区对符合追加指导管理费用补贴(原一次性留用补贴)的见习基地进行审核,拟确定我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西安安琪儿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共计4人符合申领条件,补贴金额共计8000元,现将符合追加指导管理费用补贴条件的见习基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2024年11月18日—11月22日),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29-88623173附件:莲湖区就业见习追加管理指导费(原一次性留用补贴)审核发放名单序号基地名称人数留用人员姓名见习开始时间见习结束时间合同开始时间合同结束时间享受补贴人数上岗总人数补贴金额(元)1西安安琪儿妇产医院有限公司1曹敏2024-04-012024-06-302024-07-012027-06-30462,0002王月怡2024-05-012024-07-312024-08-012027-07-312,0003文佳敏2024-05-012024-07-312024-08-012027-07-312,0004刘晓青2024-05-012024-07-312024-08-012027-07-312,000合计金额(单位:元)8,000.00共计1家单位补贴金额合计:8000元(捌仟元整)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