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区艺术创作和生产以及社会文化、图书馆事业和文艺社团的发展,(三)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旅游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市场行政执法、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管理全区重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开展体育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监督体育竞赛工作,(六)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文体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定等,组织开展重大文体旅游产业活动,负责区级重大文体设施前期规划及建设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基层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九)承担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场行业监管及数据统计,(十)负责承担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领域相关安全生产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