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区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补贴”1个项目申请,经审核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现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26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受理部门: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山区就业促进中心补贴审核科联系地址:宝山区宝杨路1026号307室联系电话:36512559邮政编码:201999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9日2023年1月-2024年9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补贴明细序号申请单位补贴金额(元)1上海宝房劳动服务有限公司1017332.82上海宝月劳动服务有限公司208000.03上海鼎家房地产经纪事务所8000.04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发展有限公司24000.05上海子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6000.06上海宝加市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