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2024年绍兴市新污染物治理专项项目申报工作,二、专项设置新污染物治理专项分为应用基础研究类和产业技术创新类,围绕我市新污染物治理重点领域开展以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公益性研究,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5%,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滨海新区立项的新污染物治理专项项目,三、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和需拨付财政资金的合作单位应为在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等,2.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3.申报单位应具有保障完成项目所需的科研投入能力,应由申报单位出具赋予其管理项目实施的授权书,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6.同一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高校、科研院所不超过4项),同一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各区、县(市)科技局、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审查项目真实性,2.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六、联系方式项目统一受理咨询:市科技局创新处沈德胜85126861、马自然89175663附件:1.新污染物治理专项重点支持领域.wps2.2024年绍兴市新污染物治理专项项目推荐汇总表.wps绍兴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