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初创型科技人才企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自2023年1月1日以后来仑创业,团队带头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且近10年内有世界500强、中国百强、上市公司、行业头部企业、独角兽企业等知名企业工作经历,其他核心占股团队成员中有1名及以上从事技术研发专业博士,且落户一年内获得500万元及以上资本投资的,2、成长型科技人才企业:企业总部自2023年1月1日以后落户北仑,团队带头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其他核心占股团队成员中有1名及以上从事技术研发专业博士,累计获得2000万元及以上资本投资且落户一年内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3、成熟型科技人才企业:总部且上市主体或未来上市主体在区内的企业,团队带头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其他核心占股团队成员中有1名及以上从事技术研发专业博士,累计获得5000万元及以上资本投资且当年度或新落户一年内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政策咨询:科技人才科胡老师89384324三、其他说明1、上述“落户一年内”是指自企业注册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后起算,2、2023年1月1日前落户北仑的存量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五年内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成熟型科技人才企业,2023年1月1日后新落户北仑的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五年内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成熟型科技人才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