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北仑区会计等专业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要求,现就申报2023年度北仑区会计专业人才奖励补助资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二)2023年度在北仑区内新取得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三)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后在北仑区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及以上,(四)申报人工作单位在北仑区且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六)在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两个申报年度内完成申领,二、奖励标准新取得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奖励资金个人所得税由申请人自行申报缴纳)三、申报材料(一)申报人本人签字、北仑区用人单位盖章证明的《北仑区会计专业人才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3年度新取得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四)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凭据(能够证明在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后在北仑区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及以上,例如: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四、申报时间2024.11.24--2024.12.27申请人必须按以上会计人才类别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PDF文件发送至邮箱191910792@qq.com,五、审核公示以上各类别会计人才奖励资金申报截止后,审核后在北仑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89383753附件:《北仑区会计专业人才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docx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