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福建省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商务〔2024〕85号)、《福建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2024〕110号)以及《福建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商务规〔2024〕5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经消费者在“汽车以旧换新”平台申请,我局联合市公安、工信、税务等部门对受理的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补贴材料进行了合规性、真实性审核,共审核通过605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此期间的工作时间内以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市场科反映(0594-2686379),逾期不再受理,请涉及人员仔细核对银行卡是否为I类卡,如果银行卡限额,请自行前往银行升级,附件:莆田市2024年第4批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拟补贴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