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商务局已组织完成了《关于做好宁波市二手车出口企业资质申报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0574-87185558邮箱:1029804102@qq.com附件:《关于做好宁波市二手车出口企业资质申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宁波市商务局2024年3月19日附件:《关于做好宁波市二手车出口企业资质申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点击下载无附件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宁波市二手车出口企业资质申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区(县、市)、开发园区商务主管部门:为进一步扩大宁波市二手车出口规模,现将二手车出口企业资质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二手车企业申报条件二手车出口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手车出口企业资质实行一年一申请,审核通过后一年内可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二、企业申报程序及材料(一)宁波市商务局负责二手车出口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和复审,(四)申报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1.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申请书,(3)二手车出口业务未来三年发展计划(见附件3),以及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承诺书(见附件8);(7)所在区(县、市)、开发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二手车出口企业的请示(见附件9),2.流通企业需同步提交以下证明文件:(1)能够满足开展经营办公以及二手车展示、销售的基本条件的经营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五)企业以工程承包方式出口二手车的,凭本企业中标文件、对外承包工程备案表、承包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直接申领出口许可证,原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企业有6个月过渡期,2.二手车出口企业要切实履行质量追溯主体责任,附件:1.企业及企业投资方基本情况表2.汽车销售或汽车贸易情况表3.二手车出口未来三年发展计划4.企业二手车境内采购渠道情况表5.企业二手车境外销售渠道情况表6.企业二手车出口售后服务和零配件供应体系情况表7.公函8.承诺书9.各区(县、市)、开发园区商务主管部门的请示宁波市商务局2024年3月19日null.null点击下载无附件无附件无附件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