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发办、行业商协会、相关企业:接广东省交易团通知,为做好本团第138届广交会(秋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品牌展位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各经发办、商协会发动2021-2023年对应展区出口额平均值符合《实施细则》(附件1)最低出口额标准,且已持有海外商标的企业进行申报,二、已参加过134-137届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但未获得品牌展位的企业,于11月29日前对上次提交材料后本企业已发生变化的评审项目进行补充或更新材料(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三、请未参加过评审且符合品牌展位申报条件的企业,于11月27日前递交书面材料到外贸科,广东省交易团将按得分增补进入明年秋交会品牌展位候选企业名单,四、各申报企业严格按照《实施细则》(附件1)及《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附件2)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照对应展区选择相应的申请表(附件3或附件4),企业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同时将填写完整的《广东交易团2025年(秋季)品牌展位推荐企业名单》(附件5)电子表格发至联系邮箱,邮箱:56338696@qq.com)附件:附件1-5.zip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2.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3.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申请表A4.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申请表B5.广东交易团2025年(秋季)品牌展位推荐企业名单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