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宝安区在松岗街道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并编制《宝安区松岗街道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公示稿)》及《宝安区松岗街道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草案公示稿)》,用于指导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及环境管理,按照《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20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出宝贵意见,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名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邮箱:baxzfwk@meeb.sz.gov.cn联系人:廖工联系电话:0755-27875391,0755-27880519附件:1.宝安区松岗街道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公示稿)2.宝安区松岗街道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草案公示稿)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