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根据《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沪商规[2024]2号)规定和市商务委评审结果通知,决定向现代(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拨付经营奖励,其中,市级财政共计执行200万元,区级财政共计执行60万元,镇级财政共计执行240万元,奖励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发放,2024年共计拨付200万元,2025年共计拨付150万元,其中垫付市级60万元,2026年共计拨付150万元,区本级奖励资金通过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至相关项目承担单位,镇级奖励资金请高新区在收到本文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相关企业,并将相关拨款凭证在拨付完成后发送至区财政局和区投资促进办相关经办人员,附件:1.2024年度实体经济专项资金(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拨付明细2.关于2024年度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资金评审结果的通知上海市金山区投资促进办公室2024年11月19日附件12024年度实体经济专项资金(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拨付明细企业名称奖励名称拨付时间市级负担(万元)区级负担(万元)镇级负担(万元)现代(中国)电梯有限公司经营奖励2024年8024962025年6018722026年601872总计2006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