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持方向方向1:营业收入或销售额(业务指标)支持内容:对“互联网+”产业中营业收入或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市场主体给予支持,符合“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市场主体给予支持,专项申报材料:1.提供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规模/总运营投入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符合“互联网+”产业发展导向的市场主体的投资及增资给予支持,专项申报材料:1.提供项目总投资规模/增加投资规模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方向5:贷款融资支持内容:符合“互联网+”产业发展导向的市场主体,符合“互联网+”产业发展导向的行业链主或领军企业给予支持,方向7:产业链关键节点支持内容:支持“互联网+”产业市场主体积极发挥产业链、价值链的集聚作用,方向8: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内容:支持“互联网+”产业市场主体加大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支持,方向9:拓展产业新领域支持内容:对符合“互联网+”产业发展导向、产品或服务在行业内具备高端引领作用并拓展新领域的市场主体给予支持,方向14:绿色发展支持内容:对符合“互联网+”产业发展导向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的市场主体给予支持,方向18: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支持内容:对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按照为市场主体实施解决方案的服务收入情况给予支持,专项申报材料:1.与区内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方向19:生活性互联网创新升级支持内容:鼓励符合“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建设,专项申报材料:1.直播电商服务企业(1)传统商贸企业于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上报纳统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