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国有林场:根据《永嘉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嘉县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即现即清”除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松指〔2023〕3号)文件精神,在全县开展了松材线虫病“即现即清”除治工作,至2023年9月底,有关单位已完成“即现即清”除治工作并通过县级验收,现决定拨付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即现即清”除治经费405.1763万元,该经费从《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75号文件中支出,各有关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确保防治经费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附件:永嘉县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即清即现”除治经费发放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