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以下对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经调查,贷款对象已按时还本付息,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8号)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1日,公示举报电话:0577-88530241序号贷款对象贷款期限贷款金额(万元)贴息金额(元)1苏慧伦一年2089002陈华娟一年2089003叶驰洲一年2089004叶之展一年5017923.615李浩一年4015476.116吴勇建一年3013350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