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对网络货运平台营业额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30万、50万的奖励,对物流企业(站场)当年改造提升投资额达到200万元,对首次纳入规上企业(主营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统计范围的物流企业,年营业额首次达到25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及以上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25万元、50万元,对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规上企业单家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规下企业单家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地方综合贡献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前三年按企业年度地方综合贡献额的80%给予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7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物流企业三强的具体评定细则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同家企业5年内不重复奖励、与其他部门制定奖励政策不重复奖励),给予一次性20万元、15万元奖励,(二)近三年针对场站建设、新注册的物流企业、支持城市物流发展的等项目一直未申报,制定新的《加快东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