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嵊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嵊市委办发〔2020〕17号)文件要求,现将新能源电池项目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新能源电池项目项目单位: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项目拟建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浦南大道368号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规划用地面积1067亩,建设锂电池生产线、锂电池PACK生产线及配套铝壳等,二、项目投资额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00000万元,三、项目建设周期项目拟建工期为2024年12月至2027年12月,具体实施计划由企业根据前期工作进度和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四、征询公众意见主要内容1、征询公众意见范围:以本次新能源电池项目涉及利益的相关群体为主,2、征询公众意见主要内容:(1)是否支持本项目实施,(2)对本项目实施有何诉求,(3)本项目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5)其他合理可行的防范社会风险措施和建议,(6)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五、公众参与方式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六、联系方式评估主体: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评估实施单位:浙江立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0575-89308006电子邮箱:1159767011@qq.com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11月18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