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快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和资金支出的通知》(桂商运发〔2024〕112号)精神,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继续做好2024年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加强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提升米、面、油、肉、蛋、奶、菜、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能力,构建“布局结构合理、网络支撑有力、物流配送顺畅、运转高效安全”的流通保供体系,一是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保供能力,三是强化消费终端网络网点建设,五是进一步发展冷链物流,二、项目实施期限2021年1月后开工至2024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但在2023年4月10日前已建成项目不在支持范围内,三、项目有效投资本次主要申报有效投资应不小于300万的项目,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继续加强2024年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项目的征集、核实等工作,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5582130附件:1.项目承诺书2.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提交材料清单3.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储备项目清单汇总表2024年11月18日。